前不久,报纸上登了一则新闻,凤阳县小溪河镇乔山村村民许红玲,先照顾瘫痪十多年的公公,直到其去世,后又照顾106岁的婆婆梅许氏30多年。婆婆逢人就说,都是因为她有一个好儿媳才活到100多岁。
看到这则新闻,内心除了感动,就是佩服。可现实生活中,有些子女视老人为家庭累赘,尤其对需要照顾的老人更是如此。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规定,家庭成员应该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,不得忽视、冷落老年人;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,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。
笔者曾经编辑过许多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的新闻稿件,稿件里的人物大都是朴实善良的农村妇女。在她们心中只有一个朴素的理念:他们是我的亲人,我就应该照顾他们。实际情况是,有很多子女照顾父母的阻力恰恰就来自于他们的配偶。有位朋友曾在笔者的朋友圈留言:“养孩子是全家合力,照顾父母是子女分力,而配偶往往是阻力。”这种总结十分到位。抚养小孩的时候,夫妻齐心协力,因为孩子是天真、可爱的,惹人喜欢。可是,面对一位垂垂暮年、急需照顾的老人时,不是所有的子女都发自内心地想亲近。况且,老人思维退化得像小孩,但因为有生活阅历,往往说话十分难听,脾气还古怪,这就是许多人不愿照顾老人的根源。
笔者以为,做人最起码要有道德良心,要有感恩之心。小时候,父母给我们遮风挡雨,辛辛苦苦地把我们养大。父母老了,我们就应该赡养他们,尽管很苦很累,有时候还吃力不讨好。但这是义务,也是为人子女的本分。如果盼着年老的父母早死的话,既丧德又丧心。同时,笔者也希望社会各界都来关注老人,建立健全养老机制,让每位老人都有一个有尊严的晚年。( 张荷香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