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6月份“滁州好人”经专家评审团审议和群众投票于日前发布结果,凤阳县的陈冠玉、张伟两人入选。
陈冠玉,助人为乐好人,凤阳县东陵村新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理事长,他创建了全县第一个“合作社+残疾人+贫困户”模式的扶贫基地,让村民通过资金入社分红、租用大棚进行特色种植等多种方式,先后帮助26户贫困户实现脱贫,2017年5月,他被评为安徽省劳动模范。
张伟,敬业奉献好人,现任凤阳县小溪河镇金庄村第一书记、扶贫工作队长。2014年10月,他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,告别尚在襁褓中的孩子,主动请愿加入了安徽省第六批选派干部队伍,来到小溪河镇金庄村。他谨记使命,踏踏实实做好选派工作,认认真真为贫困户谋划脱贫之路。2年多来,他带领金庄村成功脱贫。 |